为保护客户秘密,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本院作如下承诺:
1.对从客户处获得的客户有关信息予以保密;
2.对从客户以外渠道(如投诉人、监管机 构)获取的客户有关信息予以保密;
3.对在实施实验室活动过程中获得或产生的 所有信息保密,法律要求除外;
4.对泄露客户秘密的行为,本院将采取相关 的措施,直至法律诉讼。
院长:周传军
2023年12月1日
川公网安备 510108020009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