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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加 “白酒中安赛蜜、糖精钠、甜蜜素含量检测能力验证计划”的函
上传日期:2016-06-07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技术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实施办法》,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2016年在公安、食品、地矿和建筑领域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验证工作。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测院”)承担了“白酒中安赛蜜、糖精钠、甜蜜素含量检测能力验证计划”的实施和协调工作。现邀请您所在的实验室报名参加。

根据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6年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川质监函〔2016〕369号)的要求,为使此次能力验证活动有序、顺利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本次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的目的是了解该检测领域的整体水平,本次实验室能力验证的结果是实验室在相关领域检测能力的客观反映。结果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由省质监局颁发能力验证合格证书,检测机构在两年内接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时,可以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对于首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计入其参加能力验证记录,供现场评审时参考。相关部门在相关检测领域布置任务时,应优先选择活动满意结果的检测机构。

二、建议凡具有食品中安赛蜜、糖精钠、甜蜜素含量检测能力的实验室,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根据川质监函〔2016〕369号文件规定,全省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查认可验收、授权)证书,具有白酒相关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拟申请白酒相关检测项目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要求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鼓励经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或经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鼓励企业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

三、本次能力验证活动不限制参加实验室对验证项目检测标准/方法的使用。参与实验室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精密度、准确度较好的检测方法。

四、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的实验室,需向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生物研究所支付能力验证费用1000元。汇款请注明“能力验证费”,寄交下列帐户:

户 名: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生物研究所

账 号: 4402,2630,0910,0115,641 

开户行:工商银行成都玉双路支行

发票项目: 检测能力验证费

五、为保证此次能力验证的顺利进行,请各实验室于2015年7月10日前,将《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尽快邮寄(以邮戳为准)、传真及电邮方式发至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生物研究所史谢飞/冯德建处,电子邮箱21968664@qq.com/303471318@qq.com。

各单位在参加能力验证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立即与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生物研究所或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评审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生物研究所

电  话: 028-84404995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玉双路10号

传  真: 028-84403151 

联系人:史谢飞、冯德建

邮编: 610021 

电子邮箱:21968664@qq.com/303471318@qq.com。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生物研究所

2016年6月6日


附件:1.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6年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川质监函〔2016〕369号);

          2.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能力验证计划项目报名表。

业务咨询:
028-60828828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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