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政府信息公开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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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省审计厅对我院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测院)机关和所属声学研究所、机械研究所3个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我院高度重视,按照四川省审计厅审计报告(川审直报〔2017〕207号)的要求和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整改,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我院下属中测测试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测公司)的检测、校准收入中分配给中测院机关和各研究所的收入共计4417万元及相应支出均未纳入单位预决算统一管理的问题

为了应对我国加入WTO以后与国际接轨的需要,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名,2008年4月,中测院和中测院机械研究所共同投资成立国有全资公司“中测公司”,并取得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中测院和中测公司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中测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向股东(中测院、中测院机械研究所)进行分红,中测院、中测院机械研究所将所有分红所得纳入了单位预决算管理。

目前,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已向省财政厅汇报,于2018年将该部分收入及相应支出纳入单位预决算管理。

二、关于将2015年年终工作总结会、2016年一季度工作会等6次会议相关费用在中测公司账上列支,共计13.44万元会议费支出未纳入院机关决算报表的问题

该部分会议费实际是中测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业务工作会和总结会。因为中测公司召开会议的参会人员与中测院工作人员有重复,会议内容有交叉,中测公司在报销会议费时又没有进行明确划分,所以本应属于中测公司的会议费理解为中测院的会议费。我院将进一步切实加强会议费管理及报销审批工作,严格划分中测公司和中测院的工作会议,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2016年存在21.17万元会议费、1.18万元公务接待费的支出依据不充分的问题

关于会议费支出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完善了会议通知等。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报销凭证的审核及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关于公务接待费1.18万元的支出依据不充分的问题,该部分公务接待费主要是来院送检的客户由于送检或取件时到了用餐时间在中测院食堂用的午餐费用(15元/人.次),由于是根据送检客户在送检或取件时的具体情况才能确定是否用餐,且送检客户非常零星,所以该部分午餐费用无法提供公函。目前,我院要求在该部分公务接待支出费后必须附上送检客户的送检或取件单复印件。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费的报销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四、关于未履行统一管理机动车标委会工作经费职责,导致其分散在三个单位进行管理和核算,其中在民营企业存放13.83万元的问题

我院是全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检测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机动车标委会的工作开展和工作经费均由其自行实施和管理。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我院责成机动车标委会主任委员和秘书处进一步加强对该标委会的管理,并已将存放于四川中测华声科技有限公司的标委会会费结余138320元全部收回,存放至中测院声学研究所。

五、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相关政策意见不到位,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缺失的问题

我院已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中测院党委会,成立了审计处,修改完善了《内部审计制度》,以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管理工作,促进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运行风险防控常态化。我院在新老院领导班子交接完成后,已于2018年2月向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报告,由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内部审计工作。

结合本次审计整改工作,我院将此为契机,举一反三,进一步按照财政预算“细化、公开、透明”等要求,完善、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财务管理。